第五屆中國中小企業博覽會將于今年9月在廣州召開,記專訪了連續參加了五屆中博會的組織工作,并擔任本屆中博會組委會秘書處副主任兼執行主任,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陳向新。
中韓合力籌辦,9月22-25日在廣州舉行
記者(簡稱記):今年中博會在咱們廣州舉行,有什么特色呢?
陳向新(簡稱陳):今年的中博會已經是第五屆,將于2008年9月22-25日在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第五屆中博會展覽規模與上屆一樣,設5000個國際標準展位,其中1000個展位供主賓國及其他國家(地區)的參展企業使用,另4000個供國內中小企業使用。今年的主賓國是韓國。
第五屆中博會設電子信息、家用電器、機械裝備、紡織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工藝品、食品藥品、家具燈飾、陶瓷建材等行業展區;中小企業服務業展區、金融服務展區、大型連鎖企業展區、韓國展區、國際及港澳臺展區等,本屆中博會新增設亞歐中小企業合作交流館。
第五屆中博會還將舉辦一系列的中小企業論壇、培訓等重要活動。
記:從第二屆起,中博會先后與法國、意大利和日本等國合辦,請問今年為什么選擇韓國作為本屆中博會的主賓國呢?
陳:選擇韓國作為本屆中博會的主賓國是基于兩國緊密的經貿關系以及企業間的合作。近年來,中韓雙邊關系持續快速發展,各領域交流合作全面推進,成果顯著。目前,中國是韓國第一大貿易伙伴,是最大的出口市場和最大的投資對象國,韓國則是中國的第三大貿易伙伴和第四大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地。
在第三、四屆中國國際中小博覽會期間,韓國方面都有組織企業參展,也具備了一定的規模,在中博會上集中展示了韓國有關機構和企業的良好形象。
記:據悉,近期中韓兩國發表的《中韓聯合聲明》中提到了中博會,能否介紹有關情況?
陳:中韓兩國政府高度重視加強雙邊中小企業合作、推動中小企業發展。
韓國總理李明博五月底訪華期間,通過組委會秘書處的努力,并在國家主辦單位、外交部等部門的支持下,中博會被列入《中韓聯合聲明》中“擴大經貿合作”的事項之一,充分反映了中韓兩國政府對舉辦中韓中小企業博覽會的高度關注與重視。
記:到目前為止,中韓雙方就聯合舉辦第五屆中博會做了哪些工作?
陳:中韓雙方對共同舉辦中博會非常重視。從去年底以來,中博會秘書處與韓國駐穗領事館及有關駐華機構保持著密切聯系與溝通,今年3、4月中韓雙方分別由廣東省經貿委和韓國中小企業廳牽頭組織代表團進行互訪,就招展招商、新聞宣傳、論壇活動、布展、文藝晚會等一系列事項進行磋商和反復溝通,4月8日中韓雙方在廣州就韓國作為主賓國與中國共同舉辦第五屆中博會暨中韓中小企業博覽會等一系列總體設想與安排達成共識并簽署了共同辦會的合作備忘錄,確定了韓國知識經濟部、外交通商部、中小企業廳為韓方主辦單位。
新設的“亞歐中小企業合作交流館”為45個成員提供免費展位
記:我注意到本屆中博會新設一個此前沒有的“亞歐中小企業合作交流館”,能否請您介紹有關背景情況?
陳:溫家寶總理在2006年在第六屆亞歐首腦會議上倡議召開亞歐會議中小企業部長級會議。2007年10月在北京由中國政府承辦的亞歐中小企業部長級會議發表了《加強亞歐會議成員間中小企業合作的北京宣言》,旨在:1、加強政府間合作,促進中小企業政策交流;2、發揮民間機構作用,務實推進中小企業經貿合作;3、健全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優質服務;4、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實現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5、加強產業和區域合作,拓寬中小企業投資領域等。
中博會設立“亞歐中小企業合作交流館”是落實亞歐會議中小企業部長級會議精神的重要措施,該館為亞歐會議45個成員提供免費展位,體現亞歐會議成員中小企業“活力無限,共同繁榮”的面貌和合作成果。
記:“亞歐中小企業合作交流館”籌備工作進展情況怎樣?
陳:為了落實這項倡議,動員亞歐會議成員積極參展參會,今年1月30日我們在北京召開了亞歐中小企業合作交流館情況通報會,向出席會議的歐盟委員會、法國、德國、意大利、丹麥、韓國、日本、印度、泰國、保加利亞、葡萄牙、馬來西亞、羅馬尼亞、捷克、巴基斯坦、老撾、塞浦路斯、文萊、馬耳他等亞歐會議十九個成員駐華使館、使團的使節通報了中博會有關情況,以及設立亞歐中小企業合作交流館的具體事項。
今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為落實亞歐會議成員參展參會的具體事宜,組委會秘書處分別組織了兩個工作小組前往歐盟(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希臘)和東盟(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尼、文萊)部分國家進行招展招商,拜訪了中國駐各地大使館、所訪問國家的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及當地有影響力的商會協會。兩個工作小組共拜會了歐盟委員會、東盟秘書處等30多個官方和社團機構,舉辦了有600多個協會、企業代表參加的10多場推介會,有力地推動了境外招展招商的進程。
通過多方的努力,亞歐會議45個成員國招展招商工作取得積極成果。除主賓國韓國以外,已有亞歐會議21個成員國回復,初步確認展位數共498個,它們分別來自印度、意大利、越南、波蘭、新加坡、泰國、印尼、法國、日本、保加利亞、丹麥、歐盟、斯洛文尼亞、瑞典、東盟、文萊、西班牙、希臘、緬甸、德國以及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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