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廣州海珠區發布《關于海珠區餐飲服務單位暫停堂食服務的通知》,要求全區所有社會餐飲服務單位暫停堂食服務。根據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最新規定,目前海珠區按高風險地區的分區分級標準執行。
關于海珠區餐飲服務單位暫停堂食 服務的通知
轄區各餐飲服務單位: 根據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最新規定,目前海珠區按高風險地區的分區分級標準執行,請嚴格落實以下防控措施。 一、全區所有社會餐飲服務單位暫停堂食服務,可提供到店自取、外賣訂餐服務。 二、除集體食堂外,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動(含自辦宴席,獨立包房),禁止餐飲服務單位或個人承接或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務。鼓勵單位食堂分開用餐、錯峰用餐。 三、每日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和體溫監測,體溫超過37.3℃或出現有發熱、乏力、干咳及胸悶等癥狀的員工不得上崗。顧客進入餐飲經營場所前必須測量體溫,體溫超過37.3℃或出現有發熱、干咳、打噴嚏等癥狀的,一律不允許進入餐飲場所。 四、從業人員應配戴口罩上崗。進入餐飲場所人員必須戴口罩。 五、堅決禁止購買、屠宰、儲存、加工、烹飪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不得采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對每天送貨原材料做好索證索票工作,提倡無接觸收貨。 六、餐飲經營單位如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一律暫停營業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本通知自即日起實施。原2月21日發布的《關于海珠區餐飲服務單位提供限制堂食服務的通知》(海市環組〔2020〕10號)自行失效。
海珠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市場和環境整治組(代章) 2020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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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于海珠區餐飲服務單位暫停堂食服務 / 編輯:婉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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