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第一商業網記者 陳玫6月16日廣州報道) “現在‘山寨’美居中心的促銷、招商廣告信心都發到我們的手機上了!”講起“山寨”美居中心所帶來的困擾,廣州市美居中心相關負責人氣憤難當。“山寨”美居中心的泛濫顯然對廣州市美居中心產生非常不利的形象影響和經濟損失。據悉,目前廣州市美居中心正在進行維權訴訟。
形象、經濟受損
廣州市“美居中心”早于2000年即在廣州市珠江新城開始營業,美居中心是羊城首家以家居廣場為主題的大型商場,至今已經營接近10年,規模最大時“美居中心”經營面積近12萬平方米,被喻為“廣州人的家居航母”;2006年,“花花世界.美居中心”在東圃花花世界購物中心開業,經營面積近10萬平方米。
鑒于品牌的塑造及發展需求, 廣州市“美居中心”于2002年申請 “美居”商標,并于2008年1月獲得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目前仍在有效期內。“美居”二字作為商標形式已使用多年,并投入巨額資金通過各種媒體形式對“美居”商標進行了持續、廣泛地宣傳。“美居”商標已形成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為行業內的知名品牌。然而近兩年,以“XX美居中心”為品牌的宣傳多次見諸報端,而“XX美居中心”也如雨后春筍般在花都、新塘、番禺、東莞、深圳等地出現。
據廣州市“美居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名為“XX美居中心”的經營者均未經廣州“美居中心”許可,在提供商場、店鋪的招商、出租等相關不動產服務的過程中,擅自在其服務場所、服務招牌、廣告及其他宣傳用品、網站上大量使用了“美居”商標和與“美居”商標極為近似“美居中心”商標。
要求“山寨”停止使用“美居”商標并賠款
美居中心認為,上述商家的行為已嚴重侵犯廣州市“美居中心”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是典型的“傍名牌”行為,構成嚴重的不正當競爭,不僅使廣州市“美居中心”的形象受到了影響,也在經濟遭受了一定的損失。據廣州市“美居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已進行相關維權訴訟,正在等待法院的宣判。
據了解,侵權人商家一直宣稱其使用的是經工商局核準的市場名稱,并不構成侵權。但依廣東省及廣州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規定,市場名稱的使用規范參照法律關于企業名稱的規定,而工商局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權利的企業名稱應準予依法變更或撤銷。
廣州市“美居中心”認為, “廣州市XX美居中心”市場名稱中,前綴是行政區域名,后綴“中心”兩字為通用名,中間“美居”二字是該市場名稱的核心部分,與 “美居”商標完全相同,已明顯造成侵權。希望“山寨”美居中心停止使用與美居中心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并要求幾百萬的賠償。
美居中心無法復制
雖然在省內各地遭到了眾多“山寨”的復制,但美居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除了名字相近容易讓消費者和商家產生錯覺之外,廣州市美居中心的特色是無法被復制的。其在產品品牌結構的組合上有著獨特的風格和定位,引進了國內外眾多的高端知名品牌;其空間表現上也有著自己的特色,層高、公共空間的設計非常獨特;而營銷手段的新、奇、多,更是“山寨”版無法復制的。
據了解,廣州市美居中心最近動作連連,不僅將要推出包涵規模升級、產品升級、空間升級、業態升級等豐富內容的新美居主義,全面提升美居中心的行業領頭地位。同時,將通過珠江新城新美居項目的拓展,以“王者歸來”的姿態重歸核心商業地段,進一步穩固美居中心作為廣州家居流通業行業的王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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